(請大家不要對號入座,我敢保證我講的絕對不是你)原來此人思考模式那麼簡單,
一切以簡單愉快為目標,
任何違背此原則者,死。
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情侶相處可以到沒負擔的程度嗎?
可能是我對於負擔的標準跟此人不一樣,
否則一但感情下去了,面對得多了,
就會有很多「擔」要付,
不過兩人一起擔,我相信再重也不會重於兩人可承擔的。
(更何況,神在,不是嗎?)
除非一開始此人並沒有想到要結婚,
那在一起幹麻?
原諒我又問了這問題。
交往最好是可以每天只是快快樂樂、
不談未來和現實這種很可怕的話題、
整個只有甜蜜甜蜜和甜蜜,
那順便問一下,服事呢?算是甜蜜還是可怕?
請歸類。
此人的整封長信,我只有拿以上做為我的總結,
我只能說我不懂啊…………
是因為我從來沒交過男朋友所以有此落差嗎?
我想得太多嗎?
不管怎樣,
沒有人可以這樣浪費你的情,更不該當作理所當然,
此人可以被淘汰了。
(此人的最後一句話是讓我最怒的一句,還粗體放大加紅色?
來人啊,把他拖出去了)
我真是從來沒改變過初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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